就业实习学生:
在已就业、实习的学生中,还有少量学生欠费,请有以上情况的学生务必在2007年12月31日前交齐费用。学校将从2008年1月1日起将按月收取滞纳金,且未毕业学生大专学籍将晚注册或不注册,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