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生录取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 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的学生 |
| 收费标准 |
中职收费标准:(除学费外)报名费50元,录取费50元,备 品费260元(行李、双套床单被罩、脸盆、暖瓶)上机费200 元/年、书费100元/年(多退少补),宿费500元/年,保险费 50元/年,物品押金100元(毕业时退还)。 |
| 学生待遇 |
本校学生享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毕业生的一切待遇,并由省教育厅颁发就业报到证,考生入学后户口迁至学校,毕业后可农转非,毕业证由省教育厅统一打印颁发。 |
| 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省劳动管理部门及教育厅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专业技能考试,并颁发社会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可对口报考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命题的普通高等院校及高等职业学院本、专科继续深造,并享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待遇。 |
| 优秀学生可参加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享受应有的待遇。 |
| 新生户口转入学校所在地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毕业持有派遣证、具有干部身份。 |
| 入学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报到。. |
| 团员者持团组织关系。 |
| 来校时交纳学杂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毕业生安置合同” |
| 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省劳动管理部门及教育厅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专业技能考试,并颁发社会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可对口报考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命题的普通高等院校及高等职业学院本、专科继续深造,并享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待遇 |
| 优秀学生可参加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享受应有的待遇 |
| 无须准备行李(被褥、脸盆等由学校统一提供) |
| 学生来牡时可打电话0453-6389222,学校在火车站设有接待新生专用车。 |
| 重要说明 |
为确保录取到我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在“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名称和代码 |
| 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如录取专业不如意,到校后可给予适当调整 |
| 学生入学可同步攻读我校与高等院校联办的大专班,毕业后可同时获得中专和大专学历 |
| 凡报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后将姓名、考号通知我校招生办。未参加中考的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持毕业证、户口到我校直接报名,享受同等待遇。 |